讯,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,日前,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原副司长李光辉(副厅级)涉嫌受贿罪一案,由辽宁省辽阳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,由辽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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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,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光辉享有的诉讼权利,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,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。辽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:被告人李光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炒股配资选择配资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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